| 一 是调整方案。根据班子人员调整和岗位变动,及时调整2005年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方案,重新明确班子成员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二 是书面呈报。要求班子成员根据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认真如实总结半年以来分管线上及个人执行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交。
三 是专题汇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管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成绩,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
四 是会议通报。采取召开机关干部会议、人大代表、党代表、村干部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在一定范围一定层面内将镇党委、政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通报,扩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议权。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党建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组织建设的水平如何,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的基础是否稳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对此,我们必须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战略高度,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理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辟新途径,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补助决定的提出
长期以来,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扎根一线,默默无闻,作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沙门镇党委清醒地认识到,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他们的职责仅仅是上传下达。实践表明,这样的班子和党员干部只能是循规、蹈矩,大错误不犯,但也不可能真正造福一方百姓。作为基层的党员和干部,不仅要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执行者,更重要的还必须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设计者和带动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对基层党员干部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指示精神,
近几年来,沙门镇党委立足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002年,镇党委出台了《关于对农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奖励的决定》,简称年功奖励。即:对年满60周岁、任职20年以上、正常离任的农村党支部书记政治上给予荣誉,经济上实行奖励,使他们老有所养;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颁发荣誉证书,切实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两年来,财政共拿出20余万元,对103名农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奖励,对168名党支部书记颁发了荣誉证。在此基础上,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今年沙门镇党委又作出决定,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和困难企业老党员实行生活补助,县财政每年要那出6万余元对650名农村和困难企业老党员进行补助,每名老党员将拿到每年100元生活补助费,使他们老有所养,切实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这是沙门镇探索基层组织建设的又一新举措。
二、补助的主要做法
1、补助的范围和具体条件。享受老党员生活补助的范围是1949年10月1日前入党的农村和困难企业老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搞封建迷信,不参与邪教组织和各种非法活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积极向上的昂扬斗志;能够自觉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不参与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积极配合党支部工作,自觉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心农村和企业的发展,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余热,为全县改革发展竭尽所能,无私奉献。
2、审批程序。本人申报。按照有关补助条件,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交所在农村和企业党支部审核。党支部初审。农村老党员由村党支部负责;困难企业老党员由各企业党支部负责。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老党员进行初步核实后,将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日、入党时间等进行公示三天。党委复审。乡镇党委和系统党委要对基层党支部上报人员派专人进行复查审核。组织部审批。对经党委复审符合条件的老党员进行复查,提交部务会研究确定享受补助名单,并报县委备案。
3、补助标准及办法。符合条件的老党员由镇党委颁发《老党员生活补助证书》,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为100元,补助款于每年12月由专人发放到老党员手中。补助经费由镇财政解决。
4、组织实施和违纪处罚。享受生活补助的老党员,如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犯村规民约行为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经基层党委研究,报请镇党委批准,给予停发或缓发处理。享受生活补助的老党员,每年由基层党委进行跟踪考察,凡不配合支部工作、不发挥党员作用,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其当年的老党员补助,受到劝退或除名的,取消其长期享受老党员生活补助资格。
三、补助的重大意义
这几年,我们每年都要走访特困党员和老支书,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全镇每年这部分资金大约在20万元左右。尽管对农村困难老党员进行生活补助现在还没有开始实行(年底兑现),但通过年功奖励和每年的慰问,这些老支书和老党员已充分显示出了榜样的作用,呈现出直观的效应。县委明显地感觉到有三大作用:
1、对农村困难老党员实行生活补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快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步伐。比如在农村路网硬化建设中,全县党员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他们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带头干在一线。两年来,我们举全县之力,投资2.2亿元,实施了农村路网硬化建设,共完成308个村、980公里的水泥路建设任务,通达率达到92%,还有113个村实现了户户通,大街小巷全部实现了水泥硬化。近三年,全镇累计建设水泥(油)路1100公里,是2001年前公路硬化里程的6倍多。在去年的综合验收中,我镇农村水泥路建设获得了全
第三、全 第一,受到市交通局的充分肯定。去年我们建设农村水泥路,有近2万在外工作的沙门人为家乡捐款2600万元。镇党委深深地感觉到,如果没有广大群众的参与,尤其是广大党员的带头参与,积极配合,如此浩大的工程是不可能在两年内完成的。
2、对农村困难老党员实行生活补助,有利于保持党员队伍的稳定性,激发广大基层党员立志献身农村,扎根企业,积极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增进党群干群关系。沙门镇路上村曾以脏、乱、差闻名全县,近两年来,村里硬化了道路,修起了一流的教学楼和村委办公大楼,在村镇建设上走在前列,一跃成为全镇的红旗党支部。村水源奇缺,吃水贵如油。广大村民在党支部书记冯来虎的带领下,在山顶上兴修水利,大搞节雨灌溉,成为全省的节雨灌溉先进村。我认为补助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的团结协作和广大党员参政议政意识,促进了农村工作的开展。目前,全镇农村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呈现出抓经济,谋发展的新气象。镇村干部一致感到,近两年的农村工作特别顺畅,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8%,是增幅最大的两年。广大农民心气足,精神旺,人心思进,人心思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氛围正在形成。
3、对农村困难老党员实行生活补助,有利于全镇的政治社会稳定,构建平安沙门,和谐沙门。沙门镇双斗村曾是出了名的告状村,新任的村干部痛下决心,把精力放在为村民办实事上,建了桥,修了路,得到了村民的拥护和支持。村里工作好做了,村党支部也进入了“五个好”行列。目前,全镇农村以争创“五个好”为目标的争先创优活动正在扎实推进。共产党员赵玉珍,地毯厂职工,2002年工作了25年的赵玉珍下了岗,而她丈夫所在的拖拉机厂也因不景气于1998年下岗,夫妻双双下岗,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但他们不气馁,不给政府添麻烦,到处打工赚钱,补贴家用,度难关,他们的行动为企业下岗职工做出了榜样。
通过年功奖励和对农村困难老党员实行生活补助,基层班子的凝聚力增强了,班子成员进村入户的腿勤了,群众得到的实惠多了,初步形成了组织强起来,党员干起来,群众动起来,共同富起来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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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镇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同时,于2000年7月建立了“特困党员援助中心”,积极为年迈多病、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1、建立特困党员档案。镇党委安排专人深入各村,了解贫困党员的实际情况,依据生活状况和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确定出特困户,记入档案,由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全镇共确定出特困党员67名。
2、设立“党员互助基金会”。“互助基金”作为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对入会党员病、残、死、困的经济补助。“互助基金”的资金来源:一是组织民政部门的救助款;二是按入会党员每人每年20元的征收的会费收入;三是社会、单位及个人捐款;四是镇财政拿出部分专款作为长期的援助资金。
3、建立应急救助与长效帮扶相结合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困党员援助中心针对贫困党员的实际困难,主要发挥三个作用。一是应急救助。在出现自然灾害时,特困党员的自救能力相对较弱,援助中心将启动应急救助。二是定期救助。援助中心每年都要对特困党员走访2次,送去部分救助金和生活用品。对于列入低保对象的,每月发放一次生活保障金。三是长期帮扶。
通过镇领导联户、党员干部联户等方式,积极开展帮扶结对子活动,制定多项帮扶计划,在资金和技术上进行长期帮扶,建立起长效帮扶机制。
二、存在问题
1、特困党员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部分未列入特困条件的党员意见较大。
2、党员互助基金会的经费筹措大部分来自有限的镇财政拨款,存在一定困难,经常是入不敷出,解决不了大部分会员的生活困难。
三、建 议
1、实行特困党员公示制,接受广大党员、村民的监督。
2、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党员保障机制,坚持互助基金收支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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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是外出登记制度。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前必须到支部进行登记,注明拟外出的时间、地点、从事职业以及联系方法,由所在支部报镇党委统一造册,同时到镇党委领取流动党员证,由镇党委根据外出流动党员的流动特点,确定相应的管理手段。
二 是跟踪管理制度。对在县内经商务工,外出时间较长,职业相对稳定的流动党员,实行组织关系跟人走、组织生活就近过,及时为其开具介绍信转移党组织关系,接受所去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对外出时间较长且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确定由专人负责联系,通过通讯、信函、互联网等形式随时保持沟通,定期向他们传达党组织的安排,通报辖区形势,利用春节等传统节假日期间,组织召集他们进行座谈,了解思想和工作表现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 是年终评议制度。外出党员原则上必须回本村党支部参加年度党员评议活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抵达参加的,必须参加流动务工地所在党组织的年度评议,对流动务工期间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将评议结果寄回原村党支部,归入个人年度考核档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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