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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民政方面

  1、镇司法所(综治办)代表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的范围有哪些?
答:处理的范围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民间纠纷,即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发生的纠纷。主要指恋爱、婚姻、家庭、赡抚养、继承、邻里、房屋宅基地、债务、生产经营、赔偿等纠纷。
  2、镇司法所(综治办)不予受理的纠纷范围?
答:①超过《条例》规定的纠纷,例如与人身、财产无关的纠纷,宗教纠纷及公民与国家、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纠纷;
②一方当事人要求调解,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纠纷;
③已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有关行政部门受理的纠纷;
④应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治安处罚的案件;
⑤应由国家仲裁机关或国家主管机关处理的合同纠纷和案件;
⑥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收养、遗嘱、继承权等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要求变更、撤销而引起的纠纷;
⑦浙江省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厅七家联合发文《关于处理民间纠纷及因此引起的斗殴、伤害等问题分工规定》中规定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的
   3、如何办理纠纷调处?
答:①服务对象:纠纷当事人
②申办资料:申请人请示(回村需村出具纠纷移送表)
③办理程序:受理→初审→调解
④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⑤受理:司法所
  4、哪些人员应列入村、单位帮教对象?
答:①有轻微偷盗、抢夺、诈骗等行为的;
②有轻微流氓行为,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的;
③多次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
④有轻微窝赃、销赃行为的;
⑤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解除劳教、小教未满三年的;
⑥有其他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
  5、帮教工作有哪些方针和原则?
答:帮教工作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因人施教,讲究实效”的原则。
  6、对哪些犯罪,村、单位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依法监督、改造工作?
答:①依法判处管制的罪犯;
②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③依法判处缓刑的罪犯;
④依法裁定假释的罪犯;
⑤依法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
  7、私有房屋出租人必须遵守什么规定?
答:①对出租的房屋作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②督促承租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和履行治安安全义务;
③发现承租人及使用人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发现可疑人员和物品,也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8、私有房屋承租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①严禁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赌博、卖淫、嫖娼、销赃、窝藏、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②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租赁房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或者经营危险物品;
③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④不得串换、转租房间;
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
  9、家属死亡应如何申报,并火化?
答:①服务对象:死者家属
②申办资料:a.村(居)证明;b.购买公墓发票自有私墓
③办理程序:受理→办理
④办理时间:即办
⑤备注:押金
  10、火化后骨灰如何安放?
答:①寄放殡仪馆骨灰楼;
②火化后直接送往骨灰公墓安葬;
③对已申报的老墓,火化后可直接送往墓地安葬。
  11、如何办理残疾证(初审)?
答:①服务对象:残疾人
②申办资料:a.残疾人申请表(村、居、镇证明);b.本人身份证、照片
③办理程序:受理→审核→上报县残联
④办理时间:乡镇即办
⑤备注:医院体检(定期) (每月10号)
  12、如何办理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
答:①服务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②申办资料:a.申请报告(村、居);b.村、居、评议小组评议;c.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③办理程序:受理→初审→上报县民政局
④办理时间:按季办
  13、如何办理临时困难补助?
答:①服务对象:特困户
②申办资料:本人申请
③办理程序:受理→调查
④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