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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门镇农排线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沙门镇人民政府来源:沙门镇人民政府日期:2009-12-17点击数:

 

沙门镇农排线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科学组织落实农排线路改造工作,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本镇各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程建设目标
从2009年到2011年,计划在3年内完成全镇农排线路改造,依托县供电局的农村电网延伸辐射至周边农田,使全镇各地的农业生产用电基本上得到保障。
二、标准和范围
改造现有老旧电网,彻底解决因锈蚀、断线,以及线路设施技术性能低等问题,使线路设施安全性能达到相关供电技术标准,消除供电不正常现象和安全隐患,提高供电能力,满足农业生产用电需求。农业生产用电是指农业排灌、脱粒用电;蔬菜、果树、茶、桑、花卉、苗木等农作物种植业用电;各种畜禽产品养殖、海水产品养殖、内陆水产品养殖等养殖业用电;以及农户家庭炒茶用电。
三、工程建设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安排线路老化毁损严重、区域内土地流转面积比率高、集中联片、自筹资金足额到位的村开展建设。
四、资金补助机制
从2009年到2011年,预计总投资1500万元,采用受益村投资和政府补助的办法,按工程造价标准80%以内补助改造资金。县政府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补助。
五、工程建设程序
(一)申报受理:农排线路改造项目实施村在实施的上一年年底(2009年待定)提出申请,经镇农排线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送县农排线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
(二)项目审定: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项目确定后实施前,项目实施村应按20%的比例将农排线路改造建设资金汇入县农排线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户,待工程验收后结算。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程建设原则,对工程项目实施审核。工程项目在实施中需调整的,应报经县农排线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更改实施方案。
(三)实施与监管:农排线路改造工程由县供电局推荐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施工单位要本着让利为新农村建设的理念,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四)验收与结算: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县农排线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办法和标准按国家现
有的电力技术标准执行。验收后,通过中介审计,按改造工程造价向县财政结算补助资金。
六、扶持和管理
(一)农排线路改造占用的土地,由镇、村负责落实政策处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镇、村负责解决;涉及县、镇、村道路开挖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恢复原状,公路管理部门免收其它规费。
(二)针对县域台风灾害频发,对农排线路危害较大的特点,为确保稳定安全运行,农排线路改造完成后,由县政府协调有关商业保险机构,将农排线路设施和意外事故赔偿纳入商业保险范围,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投保费用补助,以减少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
(三)农排线路及设施的产权属所在村。县供电部门要坚持建管并重,做好农排线路的日常维护工作;镇、各村要确定专人加强本辖区内农排线路的日常管理;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排线路管理。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农排线路良性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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